一个合格的佣兵怎么能没有一把趁手的兵器呢?
众人来到了武器商店。
“我以前从来不会想到一把剑居然需要这么多钱,五千多银币的破虏大剑,看起来好威风啊……”法尔曼怔怔的看着柜台上的那把剑,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已经自动脑补出自己拿着它大杀四方了。
“相比于你相中的这把大剑,我更喜欢这一柄精金螺纹剑,你看看这细腻的纹路,一定出自于王国高级工匠之手。”
不同于法尔曼喜爱的双手剑,魏诗觉得单手剑更适合自己,正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只要我够快,有什么困难能够阻挠我呢。
追求快,那这柄精金螺纹剑再适合不过了。
其实魏诗的人生目标很简单,那就是变的更强。
“我在沃滨城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银币,也没有听说过,唯一一次花钱大出血还是用四十银币买了十个面包。没钱,还真是寸步难行啊!”洛德森感叹道。
“这就是现实,哥们,我们是雇佣兵,可是随时有可能死在外面,别想这么多,有空多喝喝酒才是王道。”罗德里克将钢铁包裹的沉重手臂搭在洛德森的肩膀上,差点没让他当场咽气。
“是,是啊,可是你能不能先把胳膊从我的肩膀上移移移开,喝酒的事情以后再说,太,太她妈重了。”
“哈哈,罗德里克,你还是先把胳膊放下来吧,洛德森脸都白了。”
站在一旁的夏尔倒是没有参与议论,而是静静的望着柜台最上方的刺客匕首,不知在想些什么。
……
在唤潮港经历的一切,让暴风佣兵团一行人开始对财富有了无尽的渴望,他们开始考虑如何赚钱谋生。
罗德里克说,现在佣兵费用大涨,而且人手不够,所以根本不用愁没生意做。
作为一个佣兵该考虑的应该是如何增强自身的实力,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上怎么才能存活下去。
打仗不是家家酒,是一件非常非常非常危险的事情,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奥。
罗德里克还说了,活下去才有机会把妹子喝美酒。
有佣兵经验的罗德里克为法尔曼出谋划策,到也使他有了些头绪。
想到以后会有很多麻烦事迎面而来,法尔曼就有些头疼,可谁又甘于平凡呢,既然选择了成为雇佣兵这一条路,那就勇敢的走下去。
有兄弟们在,相信我们齐心协力一定可以斩断面前的一切艰难险阻。
成立不久的暴风佣兵团距离强大还相距甚远,只能尽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杂活。
比如,帮港口破冰而来的商船搬货物,又或者去佣兵工会隔壁的菜园子抓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