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婆婆小说屋>灵异小说>抑郁青年的前半生 > 第十章 浑浑噩噩的日子
    因为饮酒事件,我损失了书桌里的一本语文书、好几张“电影光盘”、两本、一本漫画、一本圣经。以及桌面上的一本英语书、两个笔记本、还有一根刚买不到几个小时的水性笔。我甚至还没有用它。而班级里,伴随着小飞,老道和脸也配合着吐了出来,不可不谓为壮观也,吐声此起彼伏、味道悠久绵长,浓郁而缠绵。这味,蔓延了三天,就连这一楼层,也是弥漫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臭味,那英语老师的脸被气的仿佛是便秘一个月的样子,又好像那便秘囤积的东西涌到了嘴里一般。

    书桌里损失的那本漫画是自己买的,幸好没有伤到脸在外面租的。说到租书,脸和严,不可不称为当之无愧的英雄。他们顶着烈日,骑着单车,寻遍大街小巷,只为了能看到漫画。最终他们完成了组织上交代的艰巨任务,带着成功的硕果,光荣的被所有人仰视。只可惜,严有个坏毛病,就是喜欢把书里经典的几篇撕下来。称为自己的宝贝。而这现象也是愈演愈烈,到后来,一本200页的漫画能被留下40页以上。难怪书店的老板娘会发现。而老板娘找到脸讨要的时候,严竟把责任放在了脸身上祈求脸帮他,最后,脸无奈的替严还的书、说是他自己撕的。

    缓缓的,日子流淌着,我的笔友越来越多,邮票也越来越多。终于,有一个笔友寄来了照片。这个笔友笔名胜男。女的。在我一生接触的人里面,也算是十分悲惨的那一类人。认识她也是十分的偶然,初一上学期,一次我在网吧等龙,无聊的我玩了半个小时,那个时候还没有QQ。只有ORCQ或者BBS什么的。我上网聊天都是在沈阳天空聊天室。就是在这里,我只和这个笔名刑倩的女孩子聊了两句话,就把自己的BB扣号告诉了她,全然没想过能和她联系。只是当天晚上就接到了刑倩的电话。俩人聊的很投机。经常打电话。直到刑倩去了哈尔滨念书。俩人的电话也是没停,经常一打就是1个小时,是我一生中,第一个打电话能打到那么长时间的人。最后又发展成笔友。只是,这一张照片让我的头上出现了一大片阴云,阴云下,我低着脑袋,眼睛被头帘挡着,后背都弯下了好几度,仿佛头发都白了,一副沧桑样。因为那照片,我被全班男生埋汰了半个月,而那书桌里的照片就在那落满了灰尘,直到小飞的爆炸性喷射,彻底销毁了。对于胜男(邢倩)的样子,我不想过多的评论,随后的日子里,胜男的身上也有了很多惊人的经历。比如说,她的妈妈上吊了!

    胜男说,她是看着妈妈上吊的,因为家里的压力,因为很多她不懂的理由。那天,胜男一如既往的打开了家门,映入眼帘的,先是一双脚,一双熟悉的脚,就那么诡异的悬在半空,再往上看,却是生了自己养了自己的妈妈。本来就是单亲家庭的她,没了最后的至亲。很难想象胜男当时的心情,只是很吃惊的听着胜男那麻木的声音,就像再诉说别人的事一样。我不能理解,究竟要怎么样的生活,才能让一个女孩子把自己亲生妈妈的死,用那样麻木的语气讲出来。

    而后,房子是怎么处理的不知道,胜男搬到了奶奶家,所有的亲人都是冷眼相看,姑姑的嘲讽、父亲的冷漠、奶奶的无情。胜男像个奴隶一样,受着这样那样的气。一个仅仅14、5岁的孩子,在这样的条件下,心理不畸形,才是真的奇怪吧!我总是在信里,不断的安慰她、我并没有因为外貌而过于的鄙视她,或者说厌恶她,毕竟,两人还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怕不想在胜男没有了妈妈这样的打击下,还失去一个朋友,哪怕自己没有自己想象的地位那么高!

    胜男在哈尔滨念书,很少回来,打了那么长时间电话、通了那么长时间的信,终于,该见见面了!她说第二天早上5点半就能到沈阳北站,希望我能去接她。我心想,再难看又怎么样,再怎么说也认识了两年。见面也没什么吧,还能被卖了不成,也就答应了。第二天早4点左右我就起来了,顶着刺骨的寒风,打车到北站接的她,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看到了她远远走来的身影,也许是俩人聊的太多了,根本没有生疏感。聊了不长时间,就送走了,没什么好讲的了,这是我第一次见网友。这次事件以后,忘了因为什么原因,俩人渐渐的疏远了,准确的说是我疏远了她,换BB机也不告诉她号码了。俩人的聊天只能停留在信件和QQ上。

    说到了见网友,有段时间,我总是会拉着脸活着老道等,去肇工一校边上的一家炸如土豆片的摊子吃土豆片、鸡皮、牛排什么的。我从小学四年级被硕带去吃了以后,就上了瘾,就连手感染,发高烧做手术那会在家休息的那时候,都是要单手骑车去买他们家的土豆。他们家叔叔阿姨都很喜欢我,也很照顾,一次我在那吃,那阿姨的告诉我一件事,说是有个女孩子,想打听我的电话什么的。想认识我,这下,可给我兴奋坏了,莫非自己有了传说中的艳遇。赶紧手忙脚乱的给阿姨留了自己的BB机号,回家,伴着土豆在嘴里的残留香味,幻想着和美女的艳遇,莫非自己真的有了漫画里,致命的魅力?想着想着还不忘照着镜子看看自己,174的个头,120斤左右全是肌肉棱角的身体,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头发~~头发乱糟糟的。于是打了啫喱水又来看,不行,再换,换了N次,淫荡的笑了笑,嘴里嘀咕着“我靠,又帅了!”

    没几天,果然接到了那女孩子的传呼,我家电话停机了,从六楼,一溜小跑来到电话亭,稳定了气息,用自认为很有磁性的声音打了过去。那女孩子的声音甜的跟蜜似的,弄的我心里像有小鹿在撞一样。只记得约好了周末在劳动公园南门前见面,我说自己穿白色的衣服、女孩说,她穿绛红色的衣服。

    回到班级,我兴奋的把这事和老道他们讲了。得来的却是大家的各种经验性的提醒,比如说那女孩子要是难看怎么办?对方是个骗子怎么办?毕竟那个时候,网友见面什么的,有的是女孩子很漂亮,把男孩子吸引了过去以后,再由几个小混混把男孩子打劫了种种。甚至说,还有拐骗、挖肾、AIDS患者强X的。说的我心里一怵怵的。最后,还是决定带几个保镖,阵容里有老道、遥遥、小飞,没敢叫别的人,就怕那丫头难看,到时候人多了,看着丢人。但是事与愿违,也许很多时候,注定了我是悲惨的。

    也怪我脑袋里想法多,告诉老道,只许他在离自己50米以内,看到自己做出擦汗的动作,就马上传呼自己,救自己脱身。因为,我想到,什么样的年轻女孩子会穿老气横秋的绛红色衣服呢?就因为这点,自己不防着点不行啊。果然,应验了,那女孩子长的,黑不溜秋,嘴像两片香肠一样,一头好像几天都没洗了的头发。一身衣服就像农村姑娘进城一样,还是特偏远的农村。哪怕你整个张士或者杨士屯那样城郊的也好。这一瞅,整个一大西北的。给我吓的啊,那手不停的擦着汗。脑门子都被擦红了,眼看就要破皮了,那该死的BB机都没有响,再一看,那老道在50米开外的地方,蹲地上用小棍戳蚂蚁呢。遥遥已经乐哭了!无奈下,我买了糖葫芦给她和她的朋友,弄点东西吃总是能缓解尴尬局面的。我甚至看到,那姑娘的牙齿上,貌似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吃的菜花残留着。终于、终于等到了BB机响,我从来没觉得原来BB扣的铃音是那么的像是天籁之音。逃也似的离开了。事后,当晚,我辗转反侧,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能吸引这样的姑娘呢?自己怎么就能和这姑娘见面呢?自己怎么就那么爱幻想好事呢?从那以后,再也不会和不知道样子的网友见面或者聊天了,我怕了。我怕哪天被带到火星,或者冥王星,甚至更遥远的外星系。并不是说,我一定要接触美女,只是,那实在是惨不忍睹的面貌,犹如车祸现场又被火车撞了一下般。直到现在,想想那张千年难得一见的脸,我依然汗毛倒竖,冷汗连连。

    从那开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只有美女才能说出美丽的声音,不是美丽的声音都是由美女的嘴里出来的。

    但是,我是没有记性的,宽和我打了个赌,说是自己有一个叫雪儿的小学女同学。好看。要是我能把那女孩子追到手,就请我打5个小时的台球。巨大的诱惑力啊。于是,我骑车最远行驶记录诞生了。见面是在53中学门口,那女孩子脚穿运动鞋、下身牛仔裙,上身牛仔衣,还戴了个牛仔帽,细一看,绝对是精心的打扮过的了,只是,这样一身看上去很拽的的衣服,穿在了一个160左右,110斤的女孩子身上,加上她本来可能有些显胖,衣服并不是很合体。有什么效果大家可想而知,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自己果然被宽骗了,这样的女孩,追上不难,但是却落个不好的名声,因为赌约来追女孩,很流氓的想法。要是不追,自己就输了5个小时的台球钱。左右为难,怎么样都是输。宽这小子真阴啊!

    宽载着雪儿,晃晃悠悠的骑在马路上,还专走机动车道,把雪儿吓坏了。最后,宽为了让我载她,竟然故意的摔倒好几次,我再一次被算计了。雪儿的手很不自然的放在我的腰侧,原来,那个位置只有远可以接触。当骑到东北大学南门的时候,已经是很自然的把手放到我的右前腹部,等到了五里河公园,从里面出来往兴隆大家庭去的时候,已经是直接搂着我的腰了!宽一脸坏笑的开着我和雪儿的玩笑,开始的时候,雪儿还笑骂着宽,到了兴隆的时候,已经直接是默认了自己的位置了!这给我郁闷的。在兴隆,正巧赶上湖南卫视的李湘来做嘉宾演出。看了会很没劲。于是往回骑。这雪儿倒也开放,直接就搂着我的腰,靠在我后背上,呼呼的睡上了。手还搭在我的裆部,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弄的我骑车的姿势很怪异,那腿都不敢正常的登脚蹬子,生怕那手碰了自己的什么地方。到家的时候,雪儿在我的脸上轻轻一啄,飞也似的回了家。这个细节宽没看到,他正点烟呢。只看到在雪儿进了楼洞后,我用力的把脸在衣服上蹭,蹭的通红。最后,宽还是请了我两个小时台球,毕竟,雪儿的表现已经充分证明了我的实力,只是我并没主动追求,因为这一点,宽只请我打了两个小时台球,事实上,我连追都没追,全是雪儿在自作多情,可怜了她,给自己幼小的心理留下了阴影。

    在嬉笑怒骂、混吃等死、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中,我走过了自己的初二生活,这一年,我尝到了失恋的滋味,尝到了甩人的滋味,尝到了一个中学生,一个不学习的中学生的“正常”生活。尽管这一年,在情感上我始终活在远的阴影下。

    初三,我们搬离了“鬼楼”来到了校里最古老的教学楼,一栋四层的建筑。土黄色的墙,老气横秋的装饰,和远处的新实验遥相辉映,那新楼里,是不远处刚刚解体的55中学的学生,他们借了22中的楼来做临时的教学,而其中,就有一个小胖子,叫包子。只是,在一个校园里念书一年的我和包子竟然从来都没有见过面,我们认识是在一年多以后的事了。那时候大家都已经毕业。那是后话。

    初三第一件大事,就是焦走入了我的生活,完全的走入了我的生活。影响了我正常的校园生活。起因很简单,他“抢走”了甄哥。

    甄哥对我来说是什么概念呢,甄哥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倾听者,是我在迷茫的时候,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多少次我挨欺负后,是甄哥和我一起骑单车回家,开导着我,或者尽管是不知道我发生了什么,也是在聊天中,让我觉得世界是很大的。和甄哥一起是开心的,认识两年来,甄哥一直都是我心中,除了龙,最重要的朋友。小时候的事,加上远的事,关的事,导致了我对真朋友,变态样的珍惜和依赖。而偏偏是焦结束了这一切,放学的时候,甄哥和我还有焦一起走向停车场,我只记得,是甄哥的一句话,开始了这一年的众多事。甄哥小声的对焦说,“咱俩往这边走点,离他远点。”也许她根本不知道我听到了,而事实是,甄哥和焦真的离我远了好多好多,从那以后,甄哥渐渐的疏远着我。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做错什么了还是让她讨厌了?我不知道,乱想的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只能把一切罪过都算在了焦身上。我想要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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