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笔,抱歉。”
“我有博士,旅行时我总带着笔和纸条,有时关键时刻它们可会救人一命。
对了,我叫艾弗逊。”青年兴奋的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支粗芯的马克笔嘟嘟喽喽的连着汗衫递给了张黎生。
张黎生无奈的接过笔和汗衫,刷刷点点写了一句话,署上了自己的名字,把汗衫还给了白人青年。
艾弗逊看着汗衫上的字迹,大声念道:“给艾弗逊,但愿酒精不会烧坏你的脑子,让我们下次在疯人院里见面—您诚挚的朋友张黎生。
噢,很幽默,我喜欢,真心感谢您的签名,博士,我将终身留念,谢谢。”,抓着汗衫,摇摇晃晃的转身走掉了。
“我敢保证,那个签名他保存不到天亮。”看着白人青年离去的背影,张黎生耸耸肩,故意装做什么都没发生的重新坐了下来。
“山虫子,那个人叫你博士?”陶露露语言天赋并不出众,艾弗逊语速极快的一堆话里,她唯一确定的只有一个称呼。
“是,因为入学前地论有些开创性,所有我在‘斯坦福’是直读博士,上个月拿到了学位撒。”
“高中直读博士,还有这样跳级的?”女孩目瞪口呆的问道。
张黎生耸耸肩没有说话。
“那那个人一大堆话都说什么意思?”女孩沉默一会又问道。
“他喝醉了,所有反反复复说些醉话。”
听到张黎生的回答,陶露露楞了一下,突然拉着身旁一个穿着嫩绿色t恤、短裤,短发女孩的手,“陶子,你不是去米国做过交流生。你帮我翻译一下,刚才那个人都说了些什么?”
短发女孩惊讶的不时偷看着张黎生,回答道:“他说你老乡比你还天才,是全世界最年轻的亿万富豪之一;
最年轻的在《科学》杂志发表论的生物学家;
最年轻的常春藤名校‘实验室’主持科学家;
最年轻的荣誉勋章获得者;
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人类‘启蒙者’什么的,总而言之一句话,你这个老乡在米国混的好的不能再好了。”
今夜之前,陶露露一直担心张黎生在米国不务正业,继续装神弄鬼。可现在听到他取得了诸多让人不敢相信的成就,女孩却又心烦意乱,觉得脑袋一阵阵发懵。
楞了好一会,直到最先烤上的肥羊都被切成块,用粗长的竹签穿好。一串串送到游人面前时,她才看着张黎生脸问道:“那人说的都是真的?”
“差不多都是真地。”
“那你怎么之前不告诉我?”
“这有啥之好说地,我不是讲过喽,在你面前,怎样也不会觉得了不起撒。”张黎生很随意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