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以宛点了点,朝着沈若初笑了笑:“若初,谢谢你。”明明才是不大点儿的丫头,做什么事情都很有办法,不得不说厉行找了个好女人。

    上次在肃京,那个只是用戏子就平定了一场战事,连陈岘玉都说了,她若是生成男子,简直是不得了的。

    若不是不能外传,这会儿沈若初早就名声大燥了。

    “跟我还用客气?你好好考虑考虑,我们走吧。”沈若初对着陆以宛说道。

    陆以宛“嗯”了一声,顺手点了点根儿烟:“初儿,跟我一起回趟陆家吧,我都好久没回陆家了。”

    她早就搬出来住了,在别馆住着,除非大哥来抓人,她才会回去一趟,沈若初的那些话,突然让她很想回去看看了。

    “好啊!”沈若初点了点头。

    她和陆以宛的关系这么好,理当去陆家拜访一下陆总参谋和陆太太的,这是礼貌。

    沈若初应的爽快,陆以宛自是高兴的不行,开着车,载着沈若初回了陆家,顺着路去了高新路。

    陆家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有全都住在南区。

    “陆家为什么住在北区?”沈若初转过头,忍不住问着陆以宛。

    军政府的高官,都是南区买的房子,就连督军府,都是在南区的,没道理陆总参谋却在北区建的房子,那里自然没有南区繁华了,也不是彰显身份的地方。

    陆以宛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就是因为我阿妈了,我阿妈喜欢高新路的梧桐树,我阿爸就让人把房子建在那里了,然后每天要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子上班,也不怕折腾。”

    沈若初听了很是意外,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那陆总参谋和陆太太的感情一定很好了。”

    一个男人能够为一个女人做到这一步了,还是挺让人羡慕的,陆以宛说的轻巧,但是能做的真的不多见。

    尤其是这个社会上,女人的地位根本不高,很多男人觉得有钱了,纳几房姨太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要养得起就行。

    “还行吧,我就记得小时候,我哥跟我阿妈顶嘴,我爸差点儿没把他给打死了。”陆以宛将手里的烟捻灭,笑着说道。

    也是那一次之后,家里兄妹几个,全都踏实了,没有人敢再去招惹阿妈的。

    阿爸对阿妈的感情,这一点还是很让人羡慕的,阿爸虽然做到今天的位置,但是不曾纳过什么姨太太。

    沈若初听了,跟着笑了起来,车子路过高新路的时候,沈若初特意开了窗户看着外面,果然两排的梧桐树,是真的漂亮。

    若不是仔细看,还以为自己走在法国的街上,很是浪漫。

    半路上的时候,沈若初让陆以宛停了车子,去买了红酒和一些礼品,陆太太喜欢梧桐,自然是喜欢浪漫的人,红酒肯定是极爱的。

    沈若初拿着红酒回来的时候,陆以宛赞赏的看了沈若初一眼:“若初,你这份儿细心和聪明,不去当谍者,真的可惜了。”

    她只说了阿妈喜欢梧桐,沈若初就能分析出阿妈喜欢红酒,这份儿心思,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顾虑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