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普通百姓眼里,汉奸其实比蛮夷还要凶残,还要令人痛恨。
面对外族之时,这种人畏首畏尾,闻风就逃。
一旦降服外邦有了主子,立即如同恶狗,似乎打开了身体的某种属性,比起真正的外族还要猛上三分。
从眼前阵势也能看出。
这支辽东军如同鹰隼俯视绵羊一般紧紧盯着岳家军营地,每人眼里都带着嗜血光芒,早就把生死置之于度外。
……
萧南一骑白马越来越近,身上血焰隐隐腾空,手中金枪斜指地面,枪锋空气微微扭曲着。
空气中肃杀之意更浓,两边响起轰隆隆鼓声,数万人齐声呼喝。
“来将通名,昨日可是你射了我一箭?”
不知是不是被这气势影响,陆文龙罕有的少了一些骄狂之气。
他双枪架在身前,马蹄踏花,轻跳着小跑起来迎上,身躯随着马背起伏,眼眸如针盯着萧南。
显然是精神意志力全部凝聚,如临大敌。
“我是杨再兴,记住了,如果有来生,不要认贼作父,杀戮汉人。”
萧南可没有什么劝降的想法,说也没用。
此时只有以杀止杀,才能震慑人心。
陆文龙仰天哈哈大笑:“原来是那个狼奔鼠窜差点死在小商河的莽夫,你也算是有名有姓了,有资格死在我的手里。我会把你的头颅做成夜壶,以示敬重。”
陆文龙胯下小跳腾跃着的黑马,脚下如起云烟,陡然加速化为一道黑光。
双枪狂风四起,一缕缕一团团黑色丝线环绕着结成锥形,如利箭一般冲了过来。
“神风……”
风势啸叫着,看不到枪芒所在,只是隐隐约约的有点点锋锐刺到胸膛和咽喉所在,密如急雨般打来。
萧南骑在马背,身上血焰一震,迷迷蒙蒙的波光笼罩住一人一马。
他沉喝一声,身上就如长出了无数朵鲜花,金光如潮如幕,结成光茧。
那是数也数不清的花瓣飘扬,绵柔细密中,蕴藏着如针尖般的锐利。
陆文龙双枪急舞,两马盘旋,一瞬之间,就刺出了九九八十一枪,只听到场中一连串嗡鸣急响,他的面色却渐渐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