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日头不盛,清风拂面十分凉爽。
颠了颠怀中包着衣服的布袋,程思娇的心中充满了期待。
此前都是做的一些小玩意,精致小巧,倒也积攒了不少顾客,不过这一次,程思娇没带上一件饰品,只有昨日新做的衣裳,想看一看效果如何。
不一会,程思娇便出现在了林秀的眼帘。她已经支着摊等了程思娇一阵,自打程思娇在这卖饰品后,林秀便每日多了这么点乐趣。
“来了,思娇,今儿又带了什么精巧的荷包首饰?”
瞧林秀满眼期待的样子,程思娇一边铺开摊垫将布袋放上去,一边应着她的话。
“今儿可没带荷包,我呀做了旁的东西。”
林秀听罢,心下有些好奇,想着趁集市的人还不多,让林秀先把把关也好,程思娇便伸手解开了袋子。
还未将那件叠的整齐的衣服拿出,林秀便已然感觉到它的华丽精美,光是领上一圈绣着的彩蝶就已是活灵活现精美绝伦。
“哎呀呀,我真是头一次瞧见这么好看的衣服,思娇,你的手艺也太好了吧!”
林秀一般感叹一边移不开眼地看着程思娇手中的衣服。这淡蓝色长衣上用着粉蝶点缀,袖口处是一圈纯白云纹。衣服通身绣着紧簇的花团,从远处看竟像真的一样。
瞧着林秀的反应,程思娇不禁嘴角微微翘起。也不亏她挑灯熬夜这么久,这件衣服定能受欢迎。
“思娇啊,姐姐想问一句,你这衣服打算卖个多少钱啊?”
林秀摸着衣服小心翼翼地看着程思娇。她知晓自己无福消受,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这衣服如此好看。
程思娇此前已经盘算好了,作为第一次推出自己的衣服,价格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若是低了,再想起价就有些困难。
“三十两。”
程思娇说罢,看向林秀的眼中多了一丝同情。三十两对于她这件衣服本身和那些富贵人家的女子来说算不得什么,但对于林秀这样的寻常百姓就是一大笔花销。
“三……三十两?这……”虽说这衣服确是美艳,但当真有些贵了。
程思娇何尝不知,她第一次卖自己设计的衣服,当然要试试水了。若是三十都有人买,以后便愁不的了。
想到这里,程思娇脸上不禁挂着笑容
这摊子支好后,程思娇便将衣服挂了起来,令在一旁放了个牌子,写着:三十两。
日头渐渐大了起来,来往过路的人也多了,谁都不禁把目光放在这件衣服上,就算走到路口了,也舍不得转过头。
不过一看到一旁立着的写着三十两的牌子,那些粗布素衣的百姓们便悄悄咽了咽口水。
当真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